工研院告LG 美初审败诉
Helan 2012-10-24 09:45工研院控告南韩乐金电子(LG)侵犯其专利案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 )初步裁定,LG并未侵犯工研院专利权。工研院则表示,这是ITC初步看法,将持续积极争取权利。
ITC法官艾瑟克斯(Theodore Essex)在ITC官网张贴工研院控告LG侵权案裁定结果,并指出LG并未侵犯工研院的液晶显示器专利。
工研院响应指出,目前公布的结果仅为ITC初步看法,全案仍在审理中,工研院将持续积极争取权利,捍卫专利权。LG侵犯其增进背光模块光学均匀度的专利。
工研院是在2011年8月向ITC指控LG 及其南韩与美国子公司侵犯其改善背光模块均匀性的专利,此专利用在数字电视和液晶显示器等装置。
工研院诉状指称,此一专利曾于2009年10月19日打过三星,逼迫三星付出授权金。
工研院指出,LG在美国进口和销售的LW、LV、LH、LX、LE及LD系列的显示器涉嫌侵权其专利。工研院之前已在2010年11月,一口气使用22项专利打击LG,目前此案还在缠讼中。
今年5月,工研院再次提告LG侵犯其有关IC封装的散热技术。工研院指控LG生产的数字电视芯片LGE35230 及电视型号内含LV及LW系列产品侵权。
工研院强调,将积极捍卫智能财产权,协助国内平面显示器产业对抗国外大厂的侵权诉讼战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