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达专利胜诉 15亿赔偿降为145万
Helan 2012-11-13 09:48继宏达电与苹果专利诉讼和解,笔电代工厂广达(2382)在美国专利战也传出好消息,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判决广达胜诉,原本广达要支付5,200万美元(约新台币15亿元)的赔偿金,也降低不到5万美元(约新台币145万元)。
广达表示,这是多年前的案子,主因是旗下光驱代工厂广明,在2005年9月被Laser Dynamics于美国德州联邦法院,对广达等提起专利侵权诉讼。
2009年德州Marshall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判决广达败诉,法官判决的赔偿金额为5,200万美元,加上利息更高达5,700万美元。广达则主张,公司是购买已授权的产品,没有侵权问题,等于客户已经付过授权金,广达不能再付1次。
广达也强调,整台笔电有很多零组件,但对方在一审以「整台笔电」的价格计算赔偿金,是不合理的,最后广达获得合理的认定计算基础,也让法院了解整个科技产业生态。
业内人士说,广达能在最后大幅降低赔偿金额,成功抵御专利的威胁,为台湾科技厂商树立成功的典范。
广达也曾在2008年成功抵御LG的专利费案,美国最高法院对LG向广达重复收取专利费一案作出最终判决,裁定LG向英特尔收取专利费后,就无权再向下游买家行使专利权,判由广达胜诉,也推翻2006年7月美国联邦专利上诉法院对LG有利的判决。
昨日受到新台币升值影响,笔电代工厂股价表现疲软,仁宝下跌0.65元,收18.60元,和硕则在第3季毛利率低于法人预期下,昨日收37.20元,下跌2.25元,广达则逆势翻红,收72.10元,上涨0.5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