苹果/三星专利战再升级 iPhone 5、S3皆列调查对象
Helan 2012-11-16 14:41美国加州圣荷西(San Jose)联邦法院法官Paul Grewal于15日裁定,同意美国苹果公司(Apple)及南韩三星电子(Samsung Electronics Co.)所提的请求,决议将彼此的最新款产品皆列为是否侵害对方专利的调查对象;其中,苹果被追加列为调查对象的产品为iPhone 5,三星电子则为Galaxy S3、平板计算机Galaxy Note以及Google最新款行动装置用操作系统「Jelly Bean」。
据报导,上述案件是苹果和三星于圣荷西法院所提的第2起侵权诉讼,其中第1起诉讼已于8月24日作出判决,由苹果大获全胜。
加州圣荷西联邦法院的9人陪审团于8月24日宣判,苹果对三星控诉的七项智能型手机专利侵权案当中有6项指控成立,三星必须支付苹果超过10.5亿美元的赔偿金。此外,由于陪审团判定三星恶意侵权(willful infringement),因此苹果可要求三倍的赔偿。相较之下,陪审团认定,苹果并未侵犯三星的专利。
苹果和三星的专利大战遍及全球各主要国家,且各有胜负,惟在最重要的美国市场则由苹果居优势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法官Thomas Pender于10月24日宣判,三星电子侵犯了苹果四项专利权,当中包括由贾伯斯(Steve Jobs)共同发明的触控面板技术。Pender的判定将交由ITC所有委员审查,预定会在明(2013)年2月25日以前完成所有调查程序。ITC有权禁止产品进口至美国贩卖。这是三星在美国二度遭到苹果大败。
和苹果有专利侵权纷争的台湾宏达电(2498)已于11月11日宣布,将与苹果达成全球和解协议,双方将撤销所有专利诉讼案,同时签订期间为10年之专利授权契约。惟对于宏达电和苹果达成和解,三星电子行动暨IT部门主管总裁申宗均(Shin Jong-kyun)于11月14日表示,该公司不打算与苹果针对侵权官司达成和解。他说,宏达电也许已同意对苹果支付3,000亿韩圜(2.76亿美元),但三星绝无此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