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业资讯

返回 主页

内容开始

台湾经济部工业局说明DRAM产业再造方案

Helan 2015-01-29 10:19

一、问题背景:DRAM产业怎么了?

2008年在金融风暴的袭击下,DRAM产业面临最大规模的衰退,全球主要业者无一幸免,德国Qimonda更因此宣告破产。台湾DRAM产业拥有产能规模,惟在景气谷底期,大规模产能所衍生的折旧成本,加上授权金/权利金费用,使台湾6家DRAM业者之总亏损达新台币一千六百余亿元,总负债一度高达新台币四千两百亿元,其中又以茂德公司面临之债务危机最为严峻,因此向经济部提出协助纾困的请求。为考量产业发展及兼顾维持金融体系稳定,经济部即积极协助DRAM业者与银行协商。另一方面,厂商因面临沈重的亏损压力,多数业者亦被迫采取无薪假或裁员以因应营运之紧缩。

二、DRAM产业对台湾的重要性

由于DRAM制造产业为台湾半导体产业中重要的一环,具优秀的人力资源,庞大的从业人口,DRAM制造业又与台湾的半导体产业及ICT产业链具密不可分的关系。同时,台湾DRAM厂商向银行贷款之2,700亿元若因业者倒闭形成坏帐,恐将严重影响台湾金融秩序。另厂商倒闭影响之就业人口将超过一万人(当时台湾DRAM产业总就业人口约为两万三千人)。

三、政府的对策─DRAM产业再造

有鉴于此,经济部研拟推动「DRAM产业再造方案」,以确保DRAM产业技术能于台湾扎根,并于98年7月20日公告。后有台湾创新存储器股份有限公司(TIMC)、力晶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、台湾创造力实验室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于截止期限前递件申请。

四、为什么找宣明智?有没有利益输送?

DRAM产业再造方案之推出,主要在于协助产业摆脱缺乏自主技术、品牌等因素所造成的营运困境,旨在救产业而非单一企业。方案形成之前,经济部亦广泛搜集各方意见,当时潜在之合作对象包括Micron集团与Elpida集团。

方案的设计,采由下而上的选择机制,由有意参与之业者提案,需经关键技术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施行。台塑集团(南科、华亚科)则因选择自行与美光发展策略合作,因此未提案参与本方案。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先生以TIMC(Taiwan Innovating Memory Company)召集人身份,提案由国发基金,配合民间对等资金投入,并与日本Elpida建立策略联盟,取得智财权、制程技术、产品设计及产品的使用授权,掌握技术来源,进而吸引台湾业者结盟,达成产业整合之效。

TIMC之提案后经关键技术小组审查通过,并经行政院98年9月9日函复经济部在2项条件:

(1)TIMC与Elpida签订技术授权合约;

(2)Elpida对等投资TIMC,形成相互持股的联盟关系。条件符合后由国发基金参与投资。

由于DRAM产业再造方案之设计具由下而上的选择机制,且历经多方咨询、征求提案,亦由专家学者组成关键技术审查小组把关,当无利益输送予特定厂商之虞。

惟本案受立法院要求经济部、经建会停止国发基金对TIMC之资金挹注而告终。经济部为免产业受到严重冲击,仍积极协助DRAM业者与债权银行协商,进行纾困、债务展延等作业,以利业者进行转型。日后台湾DRAM大厂茂德顺利转型为设计公司,而大厂力晶也转进晶圆代工业务,目前该公司的营运状况已恢复稳定。

另因日方大厂Elpida日后亦宣告破产保护,经济部顺势推动美、日、台三方DRAM产业合作,形成今日之泛美光集团,使台湾得以保存部分产能,亦得以因此与韩系大厂形成三足鼎立之势,台湾得保有在DRAM产业的一席之地。

更多资讯

top

深圳市闪存市场资讯有限公司 客服
Copyright©2008-2026 CFM闪存市场 版权所有

CFMS|MemoryS 2026会后专题 打开APP